^羞辱的話語,一句接一句,像針尖般扎人。
明疏桐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,幾乎要壓不住心頭的怒火。
這哪是來對接工作,分明是來殺人誅心的。
如今再后悔也晚了——當初真不該讓關芳菲認識陸野。
大學時,關芳菲就曾背著她,悄悄和陸野私下往來。
那時的陸野已在商圈嶄露頭角,年年創(chuàng)收,名聲鵲起,財力驚人,出手更是闊綽。
他隨手送給明疏桐的各種出差禮物,都很昂貴。
她不收,他會不高興,會質問:“當不當我自家人?”
那時,他總以姐夫自居,對拿下他姐,信心滿滿。
姐姐常開玩笑說:“收下吧!這家伙賺錢容易,就愛給人花錢,他送,你不要,就是看不起他……陸爺要是一發(fā)火,京圈得抖三抖!”
關芳菲因為她的關系,也被送過不少貴重禮物。
此人就是從那時起嘗到了“跟對男人”的甜頭,從此一發(fā)不可收拾。
大四那年,明疏桐偶遇陸野送關芳菲回學校,當場攔住她警告:“別動不動就找我姐夫,他已經(jīng)名草有主?!?
關芳菲卻滿不在乎:“他單身,我也單身,輪不到你管。再說了,你姐什么時候公開承認過他是男朋友來了?她喜歡的也從來不是陸野?!?
就像蒼蠅精準地盯上了一枚有縫的蛋,關芳菲用盡手段纏上了陸野。
明疏桐當時沒有任何立場去指責陸野。
一來,他們當時的往來確實可以被定義為“正常朋友”。
二來,姐姐和陸野的關系從未被擺到明面上。
也隱約聽說,姐姐那時喜歡上了別人,陸野追求姐姐,屬一相情愿。
但她和關芳菲那原本還算純粹的友誼,卻真真切切地從那一年起,急轉直下,徹底惡化。
“關芳菲……”
明疏桐壓下翻涌的氣血,立刻反唇相譏,“他要是真像你說的那么離不開你,怎么沒見他趕緊踹了我這個不解風情的木頭,把你這位‘人間尤物’風風光光娶回家供著?”
說著,她頓了頓,語氣極盡嘲諷,“依我看,你在他那里最核心的價值,也就僅限于做個見不得光的玩物罷了?!?
“玩物”二字,被她咬得極重。
拿男女之間那點床笫私密當作勛章來炫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