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事務所的合伙人商議之后,律師借用酒店的商務中心,很快把新的合同做了出來。
完全按照程煜最初和莫里斯等人商量好的條件,并且加上了程煜剛才提出的關于傭金的要求,一并羅列在合同之上。
最重要的,是合同上徹底明確了莫里斯等四人所持股份的金額。
三千二百萬美元。
這意味著程煜在股份收購這件事上,承擔了一定的風險。
甲骨文那邊現(xiàn)在給出的價格,的確是在三千二百萬美元。
但這種事不是一成不變的。
這個價格,本身就是對那家公司的市場估值進行了溢價后的結果。
這意味著如果甲骨文最終改變了主意,不打算溢價收購,程煜還需要承擔這帶來的損失。
當然,如果程煜有能力把這部分股份提高價格賣出去,多出來的部分,也將成為程煜的私人財產。
目前對程煜來說,秦曼沅那邊的投資,第一期資金已經到位了,一周后直接過賬就好。
而第二期的資金,如果算上程煜手頭的資金,以及薛長運能夠在兩個月后拿出來的五千萬,其實也已經差不多夠了。
這意味著,在未來四個月里,程煜對于資金方面,其實并沒有任何需要擔心的部分。
至于安東尼的退出,導致他那部分差不多八百萬美元,也即五千萬出頭的軟妹幣無法按照原定計劃進行投資,其實并無任何影響。
因為程煜和薛長運最初缺少的資金其實就是兩億左右,而現(xiàn)在莫里斯等人能夠為他提供的資金也基本就是這個數(shù),只是當初莫里斯找到他的時候,程煜覺得自己的資金可以有一部分被空下來。
當然,程煜還需要考慮關于和徐婉婷之間合作的事情,那關系到系統(tǒng)任務的完成。
好在那始終就是一兩千萬的投資,憑借手頭現(xiàn)有資金的運作,四個月內要是程煜還搞不定一兩千萬的利潤,那他的投資公司真是白開了。
當然,如果程煜能夠讓甲骨文在原本溢價的基礎上,再增加一部分價格來進行收購,那就更加完美了。
哪怕只增加一兩百萬,那也是一千萬軟妹幣啊。
程煜也認真的思考了這個問題,他覺得,自己現(xiàn)在最大的優(yōu)勢,大概也就是資金的需求沒有那么迫切吧。
理論上,他有至少四個月的周期可以跟甲骨文慢慢的較勁。
而不管甲骨文是否拿下了他手里的這六點幾的股份,既然已經做出了對那家公司的收購,這件事基本上還是勢在必行的。
收購成功與否,原則上其實跟程煜手里這點兒股份并沒有太大的關系,只不過甲骨文要求的是全資的全面收購而已。
這個條件,才導致了那家公司的創(chuàng)始人,一定要讓莫里斯等人出手手里的股份。
作為一名投資者而,莫里斯等人最佳的選擇,其實是任由甲骨文收購那家公司,然后利用甲骨文的收購,帶來的利好,將自己手中的股份以更好的價格賣給第三方。
比如說微軟什么的。
這也是甲骨文方面,為何會要求必須是百分百股份到手的原因。
于是,程煜拿到這些股份之后,他的選擇就顯得極為關鍵。
一方面,甲骨文對于收購如果意向明確需求迫切,當程煜開始拖延時,甲骨文方面很可能會主動加價。
另一方面,如果甲骨文因此而暫時擱淺收購意向,或者干脆撤銷這次的收購選擇,那么那家公司的創(chuàng)始人,很有可能會以公司的名義回購程煜手里的股份。
當然,價格上肯定都會比現(xiàn)在高。
比較壞的結果,就是程煜拖延,甲骨文放棄,公司覺得不妨自己繼續(xù)發(fā)展一段時間。
那么,這部分股份所帶來的價值,就會立刻回到理性的層面上,也即會低于三千二百萬美元。
并且,程煜幾乎很難在四個月內成功套現(xiàn)。
四個月后,他的資金會出現(xiàn)極大的缺口。
但程煜依舊有足夠的底氣,畢竟,他也是個身價百億級別的年輕富豪,家里更是趁著一千多億的底子,老丈人家還有千把億,如果老程和老杜愿意把公司交給程煜的話,那么程煜將會立刻登上福布斯中國的排行榜首富之位。
嗯,或許會在程煜的名字之后加上家族二字。
一個自身資本網絡就達到四百億美金的家伙,一個身后交織的整體資本量甚至超過兩千億美金的家伙,這是任何一家企業(yè)都不敢輕易忽視的。
所以,如果想用心理戰(zhàn)的方式讓程煜接受甲骨文公司給出的一切,那幾乎沒有可能。
相反,程煜甚至可以向公司創(chuàng)始團隊施壓,進行反收購——當然,這只是個幌子。
只要甲骨文對這家公司現(xiàn)行的業(yè)務真的是有足夠需求的,那么他們就絕對會滿足程煜對于價格上的要求。
而關于甲骨文收購這家公司的決心,程煜絕不懷疑。
別看他好像一直在忙,但其實早就對這件事進行了足夠多的調查。
現(xiàn)在在他手里的這六個多點的股份,其所屬的公司,甲骨文之所以要全面收購,并且是全資,連股份置換都舍不得,就是因為這公司擁有一項關鍵專利。
甚至于甲骨文收購完這家公司之后,根本就沒打算真正留用他們任何一名員工,所有的員工都會就地解散,被編入甲骨文龐大職業(yè)體系中的數(shù)十個不同的崗位中去。
總之,他們不會再允許這些員工在自己熟悉的崗位上繼續(xù)工作,為此,他們付出了五年的工作合約。
其中包括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,以及技術團隊。
一般而,這類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,最大的財富往往是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和技術團隊。
但對于甲骨文而,并不是如此。
他們所需要的,只是這項關鍵專利,以及這家公司現(xiàn)在的所有員工,在未來五年內都不得從事這項技術的相關開發(fā)。
競業(yè)這件事,在美國往往很嚴重。
說穿了,甲骨文根本就是在拿五個億美元的資金,或者更多,畢竟還有這家公司所有員工未來五年的薪資,去徹底滅掉一個未來在某領域有可能跟自己成為競爭對手的對象。
這樣的調查之下,程煜不認為甲骨文會為了區(qū)區(qū)幾百萬美元就跟自己較勁。
…………
這邊的合同,雙方看過之后,都紛紛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接下去,就是程煜要帶著這份股份轉讓合同,去跟甲骨文公司好好交手了。
莫里斯等人并不知道程煜的打算,甚至于他們對于自己投資的這家公司,以及甲骨文對他們的收購案,也并沒有研究的十分詳細。
當然,這么短的時間內就要讓他們做出決定,這也是甲骨文有意為之。
之所以會要求他們立刻做出決定,或者是說讓那家公司的全體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立刻做出決定,就是甲骨文不想被人發(fā)現(xiàn)他們的真實意圖。
而在一個商業(yè)社會里,任何秘密的曝露,都僅僅只是時間上的問題。
只有足夠的迅速,秘密才不會被曝露。
程煜之所以能知道這么多,也多虧了小孽的存在。
那個家伙,真的太好用了。
雖然讓他黑進甲骨文的服務器他也沒那么大的膽子,當然,也未必能黑的進去,時間和人力物力都不足。
但黑進這起收購案相關的智能成員的手機或者個人電腦,他還是能夠輕易做到的。
現(xiàn)代人在自己頻繁使用的電子設備上,無論如何防范嚴密,也難以保證不透露絲毫跟工作相關的內容。
程煜就是利用了這一點,獲取到甲骨文對于收購這家公司之后后續(xù)員工安排的一些消息,經過分析才明白,甲骨文花錢買下這家公司,不是為了幫助其變高變強,而是為了毀滅對方。
這無疑給了程煜現(xiàn)在跟莫里斯等人簽下這份合約的更大信心。
程煜也想好了,來美國之前就做出了決定。
如果這邊簽約,一切都是按照最初電話里溝通的結果,那么程煜將會幫助莫里斯等人利益最大化。
雖然經過他的操作,很可能為他自己帶來更多的利潤,但他并不覺得自己迫切的需要這筆錢。
但是現(xiàn)在發(fā)生了不少的波折,這就讓他覺得,在跟莫里斯這些人之間,純粹的友誼并不存在。
雖然剛才發(fā)生的事情,看似是安東尼的個人行為,莫里斯以及霍爾金斯、弗朗西斯并不知情。
但程煜并不認為他們真的毫不知情。
只不過,克洛滕是明確知情的,他選擇了隱瞞。
程煜相信,如果自己真的簽了剛才那份合同,一年后克洛滕有更大的可能是會繼續(xù)追隨安東尼的。
而另外三個人,或許他們不會像克洛滕那樣輕易的做出追隨安東尼的決定,但要說他們一點兒這樣的念頭都沒有,程煜也絕不相信。
至少,他們三人絕不像他們剛才表現(xiàn)出來的那么無辜。
這是一份需要五個人的統(tǒng)一意見才能制定完成的合同,那名律師一直在閃躲著各種辭,他只是考慮到事務所的利益,無法將更多的事情真相說出來罷了。